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安徽千恩 (略) 千恩智能表面清洗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千恩智能表面清洗车间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中粮大道1430号 |
建设单位 | 安徽千恩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安徽千恩 (略) 投资40万元,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建设千恩智能表面清洗车间项目,增加产品表面清洗工序,提升产品品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研磨废液收集至一体化废液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冲洗废水和水浴锅更换废水收集至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废气:浸泡工序有机废气与烘干废气(从各烘箱排湿口引出废气经管道送至废气处理设施)一同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产噪设备为磁力抛光机、甩干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优先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生产设备设置于室内,车间厂房隔声,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研磨过程产生的废研磨液、废包装桶、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废水、废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泥、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03-*-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