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偃师分公司办公文印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招 (略) (略) 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偃师分公司办公文印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ZBCG2024-*。
1.3服务内容:办公文印、装订、宣传栏、标志标牌制作等项目。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项目内容:办公文印、装订、宣传栏、标志标牌制作等服务供应商1家,服务期3年。
1.6预算金额:据实结算。
(注:本招标采购事项属意向性采购,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际发生业务,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期未足额提供服务的风险)
1.7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要。
1.8服务期: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书面承诺或证明资料);
2.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失信行为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信用服务”栏目中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近三年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高级检索搜索栏中直接输入“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委托人(姓名)+空格键+行贿”;如果查询结果显示有记录,投标人须按“公告附件1”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声明函”);
2.4投 (略) 、 (略) 、 (略) 及招标人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略) 、 (略) 、 (略) 及招标人认定的不良行为投标人且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略) 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3.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通过现场报名,报名地点: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商都东路72号( (略) 偃师分公司)202房间。
报名时提交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无行贿记录的承诺,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商都东路72号三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及《 (略) 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使用单位: (略) 偃师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办商都东路7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
2024年3月7日
(略) 偃师分公司
附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澄清函(格式) (略) (略) 公司:本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依据招标公告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果有)进行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1、投标人单位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2、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3、委托代理人个人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4、项目负责人(如果有)个人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经自行核查本投标人的(“N”篇裁判文书)以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的(“N”篇裁判文书)、委托代理人的(“N”篇裁判文书)、项目负责人的(如果有)(“N”篇裁判文书)与本投标人及人员无任何关系。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来本投标人不存在司法机关裁定的单位或个人行贿行为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规定,特此声明。若发现本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以及履约能力考察过程中存在与上述声明不符的行为,本投标人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投标人(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注:“N”指查询后实际检索到的篇数,该篇数应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中的篇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