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 (略) 中央工作站及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已由泸 (略) 批准实施,现对本项目以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申请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泸 (略) 中央工作站及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3.预算金额:8.6万元;
4.采购内容及需求:中央工作站及中央监护系统1套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履约保证金: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2 投标人若为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营业执照;
3.3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磋商文件领取
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人留存备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泸 (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或将电子版发唐老师微信报名(*)。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不足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能报名,不能获取磋商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的提交:直接送达或邮寄,采购人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3. 递交地点:泸 (略) 洗消中心四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五、磋商会议
1.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会议地点:泸 (略) 洗消中心四楼会议室
3.报名家数≥1家,正常进行磋商
六、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1.本次公告在泸 (略) 网站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泸 (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 (略)
地 址:泸西县中枢镇九华路68号
联系方式:087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王老师
电 话: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