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4年7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7-23 09:49:51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4年7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罗 (略) 12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富锌油脂配套原料 仓储设施 | 建设地点 | (略) 罗平产业园区长青片区 | 建设单位 | 罗平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为现有罗平县乡村振兴富锌油菜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的配套工程,在现有项目A区西北侧扩建3个存储油菜籽筒仓来储存采购的原料菜籽,同步配套安装筛分除尘设备及烘干设备处理菜籽。项目扩建工程完成后,可储存4938m3(约3160)吨的菜籽,保证项目生产运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废气环境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厂界外500m范围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青草塘村、罗 (略)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为238m,废气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由于废气源强较小,且废气均采取相应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位于罗平县工业园区长青片区规划用地范围内,所在区域属于罗平产业园区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公司周 (略) 建设完善,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要求,最后排入罗平县工业园区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夜间不运行,仅对昼间厂界噪声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设完成后昼间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委托环卫清运处置;筛分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磁选工序产生的杂质金属统一收集后暂存在现有生产车间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内,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本项目生产设备维护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贮存,定期交云南 (略) (略) 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在建设中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程序,坚持文明施工; (2)施工期间实行围挡封闭施工,项目地块四周均需布设建挡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m,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3)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主要使用轻质柴油或电作为能源,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4)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安排专人负责车辆 (略) 面清扫; (5)配置工地 (略) ,减小施工扬尘; (6)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有效降低了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程度。 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带来长期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 (略)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方面,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2)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使用公司现有的卫生间。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设办公区,不设置宿舍、食堂等),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等清洁废水,和施工废水一同进入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用水; (3)项目施工时雨水形成的地表径流经项目区拟建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 (略) 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4)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雨天应对各类施工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5)雨天临时材料堆场、临时表土堆场采取围挡、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由于此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终止,因此本项目在采取了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大的长期的不利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 (3)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4)在项目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阻挡噪声的传播; (5)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如静压打桩等,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 (6)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可能匀速慢行; (7)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 (8)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同时与周围居民协调好关系,并注意听取周围单位的合理意见,就能尽量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4、固废控制措施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将全部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绿化覆土,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不产生永久弃渣; (2)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 (3)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按相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4)施工主出入口设车辆清洁池,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防止车辆将施工区泥沙带 (略) 。 (5)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工业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率为100%。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油菜籽筛分清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的管道抽送至旋风除尘(沙克龙)+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油菜籽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的管道抽送至集尘室(重力沉降)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卸料棚产生的粉尘经厂房截留、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分类进行预处理, (略) 在现有厂区A区建设的容积5m3的隔油池和一套处理能力5m3/d的破乳气浮预处理设施对设备擦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进行预处理,项目废水经 (略) B区建设的处理能力100m3/d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罗平县工业园区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建筑隔声、柔性连接、隔声装置。 4、固废治理措施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委托环卫清运处置;筛分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磁选工序产生的杂质金属统一收集后暂存在现有生产车间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内,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本项目生产设备维护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项目名称 | 罗平县九龙街道光辉免烧砖厂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罗平县九龙街道黄泥居委会阿鲁村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九龙街道光辉免烧砖厂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沣达环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采用*型机改造升级免烧砖生产线1条,改造后年生产免烧砖能力达*块,规划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设料棚200平方米,生产车间4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200平方米,露天成品堆场占地1100平方米;购置安装砖机、上料机、搅拌机,购置装载机、叉车、砖板等设备。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废气环境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厂界外500m范围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东南140m的黄泥社区和东北约130m的散户,废气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项目采取原料棚和生产车间封闭、输送带密闭、水泥筒仓顶排气孔处设置仓顶除尘器、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项目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制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夜间不运行,仅对昼间厂界噪声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设完成后昼间东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他边界满足2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项目废砖坯、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 (略) 材料;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初期雨水沉淀后沉渣清掏压滤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于带盖垃圾桶中,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在建设中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程序,坚持文明施工; (2)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限速行驶,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及时清 (略) 面.上的泥土和灰尘,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 (3)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露天堆存时应有防尘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风大时停止施工作业; (4)严禁随意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 (5)施工场地设置洒水水管,干旱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率。 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带来长期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 (略)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方面,施工废水不外排。 (2)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使用现有的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农家肥使用。 (3)项目施工时雨水形成的地表径流经项目区拟建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 (略) 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不外排。 由于此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终止,因此本项目在采取了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大的长期的不利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 (3)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4)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 (5)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同时与周围居民协调好关系,并注意听取周围单位的合理意见,就能尽量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4、固废控制措施 (1)项目施工期清挖后的土石方与项目区原有的碎石、泥土等废弃物清理后用作项目区的凹面平整,不产生永久弃渣; (2)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 (3)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按相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4)施工期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点交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原料棚粉尘:原料棚设置为封闭式,采用喷雾降尘。 (2)运输粉尘:水泥采用封闭罐车运输,砂子采用封闭式车厢或采取车厢加盖的装载车运输;厂内输送采用封闭输送带; (略) 水泥硬化,并及时清扫, (略) 面清洁。 (3)水泥筒仓粉尘:水泥筒仓顶排气孔处设置仓顶除尘器,在往筒仓中输送水泥时粉尘经过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后的颗粒物经震动清理落入料仓,尾气经筒仓顶部排气口排放。 (4)生产车间粉尘:生产车间设置为封闭车间,搅拌过程均为湿法搅拌,加水水管置于砂和水泥进料口上方,便于降尘。 (5) (略) 扬尘:对场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限制车速。 废水治理措施 (1)雨水:项目设置雨污分流系统,裸露地面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20m3)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 (2)生产废水:项目养护废水经沉淀池(8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制砖,不外排。 (3)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化粪池(4m3)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噪声治理措施 生产设备设置在厂房内,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搅拌机、成型机等)安装减振基座。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行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废砖坯、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 (略) 材料;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初期雨水沉淀后沉渣清掏压滤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于带盖垃圾桶中,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