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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8盂县境内闫家庄至梁 (略) 改线工程取弃土(渣)场
稳定性调查评估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国道338盂县境内闫家庄至梁 (略) 改线工程取弃土(渣)场稳定性调查评估服务已具
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338盂县境内闫家庄至梁 (略) 改线工程取弃土(渣)场稳定性
调查评估服务
1.2 项目编号:SXZB-FWTP-*
1.3 采购人: (略) 局阳泉分局
1.4 釆购代理机构: (略) 达 (略)
1.5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由
盂县人民政府筹措,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解决。
1.6 采购项目概况:国道338盂县境内闫家庄至梁 (略) 改线工程全长
15.693km,路线起 (略) 盂县与河北省交界对王只村东与河北规划的G33 (略) 改
线顺接,省界处以隧道接线,在对王只村东侧 (略) 线自东向西沿山体布线,数次穿越
北赵线及石牛河河谷,过青家岔村北后转向西南,过黄树岩村南、檀山坪村北后向西北沿山
体过活川口村北、寺平安村北、大崔家庄村北后,在 (略) 线偏向西南,在梁家寨村西
侧顺接既有国道338。
全线按双向四车 (略) 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20.0m,桥涵与
路基同宽,桥梁设计荷载等 (略) -Ⅰ级,其技术指标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规定执行。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主要服务内容为:国道338盂县境内闫家庄至梁家寨段公
路改线工程取弃土(渣)场稳定性调查评估服务。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 (略) 盂县。
2.4 质量(成果)要求:编制稳定性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的评审,取得专家评审结论性意见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具备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开启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
少完成过1项弃土(渣)场稳定性调查评估服务业绩。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
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6)其他要求:①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②供应商近
一年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日上午08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小 (略) 62
号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购买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 (略) 小 (略) 62号
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谈判 (略) 小 (略) 62号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上发布。
8 其他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符
合要求的条件)
8.1信息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拟投标包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承办人姓名、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移动电话;
8.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文件;
8.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4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所列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9 联系方式
9.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局阳泉分局
地 址: (略) 北大街8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353-*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达 (略)
地 址: (略) 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
联 系 人:黄生成
联系方式:*
9.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生成
电 话:*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