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原有地面翻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原有地面翻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略) 新能源工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19MA地块)。
(2)建设规模:新能源工厂原有地面翻新改造,其中总装联合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4平方米,冲焊联合厂房总建筑面积约91240.18平方米,本次翻新改造耐磨地面约96221㎡。合同估算价 / (万元)。
(3)计划工期:总工期102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1)原焊装车间影响设备安装调试区域完成时间2023年5月31日(具备车辆通行条件),原总装联合厂房影响设备安装调试区域完成时间2023年7月10日(具备车辆通行条件)。2)其它与工艺设备不干涉区域完成时间2023年8月10日。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技术任务书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①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总装联合厂房、冲焊联合厂房区域原车间耐磨地坪翻新。 ②原地坪翻新范围内±0以上与施工干涉的一切构筑物、建筑物均由投标人拆除并铣刨至控制标高。③相关工程资料整理合格,配合移交给业主。
(5)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 五 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企业完成类似业绩 1 个,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900万元的耐磨地坪施工业绩”或“单个项目面积不低于64000平方米的耐磨地坪施工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近 / 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项目经理(1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B证和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的扫描件。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10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以取得职称证或建造师证的时间为准)。
(3)施工管理(至少1人):持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管理(至少1人):持有相关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5)安全管理(至少3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资料员(至少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7)材料员(至少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8)提供以上人员(含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扫描件及近三个月( 2022 年 12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资格后审 。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 (略) 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联关系、信用承诺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 (略) 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平台登录网址:http://**)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在 2023年3月25日23时00分 至 2023年3月3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及平台使用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17日09时3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遗、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等业务。投标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qq群号*)咨询。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283号地址: (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张永强 联 系 人:郝景雯
电 话:027-* 电 话:*
电子邮件:*@*ttp://** 电子邮件:*@*fmbidding.com
9.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 (略)
联 系 人:李燕
联系电话:027-*
邮 箱:*@*ttp://**
2023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