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诚汽 (略) 《富诚汽车零部件合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喷涂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富诚汽 (略) 《富诚汽车零部件合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喷涂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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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富诚汽车零部件合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喷涂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居巢经开区亚父工 (略) 28号 | ||
建设单位: | 富诚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居巢经济开发区亚父 (略) 28号富诚汽 (略) 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生产厂房二南侧预留场所建设前处理及涂装车间,增设相应的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新设置调储漆间及成品库,新增1座空压站、1座纯水站、2套循环水系统、1座污水处理站,扩建现有应急事故池,依托现有项目 (略) 、供气系统、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对已有项目年产*件汽车零配件中的*件进行喷涂,形成年产*件汽车喷漆件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截排水系统,对各类污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涂装车间的脱脂废水和水洗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以及生活污水。涂装车间脱脂废水和水洗废水经涂装车间废水处理站“调节+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污废水与循环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浓 (略) (略) (略) 岗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 (略) 岗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的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一并进行整改:塑料焊接废气当前为无组织排放,改为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注塑成型、印刷废气一同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破碎废气当前为无组织排放,改为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溶剂清洗废气、点补废气、挥发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其中喷涂、流平、烘干、溶剂清洗、点补等工艺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纸盒过滤系统去除漆雾后进入RTO焚烧室净化处理,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溶剂漆调漆间、溶剂漆储漆间和危废暂存区里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与工艺废气一同通过RTO焚烧处理、排放。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生物除臭法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涂装工艺产生的废气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苯系物、二*苯、*酸*酯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4-2024)中汽车零部件制造中的表 1 、表2中规定的限值;火焰处理、烘干炉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20〕56号)中相关标准要求;锅炉天然气燃烧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文中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4-2024)表4中规定的限值;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和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格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本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 (四)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各类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贮存、处置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纯水机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废砂纸、生化污泥等,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暂存,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纸盒、含油漆沾染物、废油漆、废清洗剂、废包装桶等,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 (五)采取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本项目在现有工程防渗分区的基础上新增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两处重点防渗区。按要求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监测土壤状况和地下水水质,及时更新跟踪监测制度和跟踪监测计划,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备案,在项目营运前、营运期间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收、排系统的维护及管理,将现有的事故应急池扩建至400m3,依托现有围堰、导流沟、截流沟、应急池控制阀门等,建设“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等未经处理由雨水排口排至外环境。 (七)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在厂界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目前没有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 (略) 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