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新滩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铅山县新滩乡湖塘村水产养殖项目立项的报告》(新府字〔2023〕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补齐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我县产业项目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新滩乡湖塘村水产养殖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新滩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新滩乡湖塘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钢结构厂房1200平方米,钢结构车间1200m2;场地回填碎石土1200m3;铺设涵管135米;砌筑沟渠55米及拆除旧钢架棚等;新建厂房内安装PP孵化槽2M*6M8条、PP培育桶(6米直径)5个、PP培育桶(5米直径)10个、100L丰年虫孵化器(直径0.8M)5台;500L丰年虫孵化器(直径1.2M)5个;恒温水塔(10m3)1台等设备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201万元,其中建安费190.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7万元,基本预备费1.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及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容缺。
????八、请你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好项目施工图。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7月18日
?抄???送:县监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
???????????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