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召陵区区级能力提升培训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 (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 (略) 农业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99号)和《 (略) 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2〕223号)的通知要求,召陵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月3 (略) 召陵区政府网发布关于申报遴选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区级能力提升培训机构的公告,在公告期间内,共收到了3家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参加遴选,1.河南庄贤 (略) 。2.河南乡思 (略) 。3.河南 (略) 。
日期: 2023-02-07来源:点击: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 (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 (略) 农业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99号)和《 (略) 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2〕223号)的通知要求,召陵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月3 (略) 召陵区政府网发布关于申报遴选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区级能力提升培训机构的公告,在公告期间内,共收到了3家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参加遴选,1.河南庄贤 (略) 。2.河南乡思 (略) 。3.河南 (略) 。
召陵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3年2月6日组织由5名农业专家和1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依据《2022年召陵区遴选区级能力提升培训机构评分细则》量化打分,按照从高到低分确定承担培训机构。最终确定河南 (略) 为2022年区级能力提升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召陵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地址:召陵区韶山路9号召陵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395-*
邮箱:*@*63.com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