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30来源:点击: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 (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 (略) 农业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99号)和《 (略) 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2〕22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陵区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培训机构负责召陵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区级能力提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拥有培训资质,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4、能认真负责召陵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区级农业技术指导员的能力提升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
二、申报材料
1、区级能力提升遴选机构申报表(加盖公章);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内容);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遴选机构连续两年承办过相关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照片(优先考虑);
6、遴选机构拥有实训基地的证明材料、照片(优先考虑);
7、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三、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3年2月3日下午17:00之前将申报材料密封后盖章送至我局科技教育股(609室),超时概不受理,召陵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程序对参与遴选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选定相应服务单位。
联系人:刘梦雯
联系电话:0395-*
附件: (略) 召陵区2022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区级能力提升遴选机构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