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原《广安·中央银座项目》遗留问题解决、重启原四川省广安兽药厂所在区域旧城改造、保障拆迁安置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局草拟了《原四川省广安兽药厂1935.28平方米工业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处置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9日(说明:为加快完善土地使用权收回手续,及时启动后续拆迁安置项目建设,故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0日),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可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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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193号。
(略) 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