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代建项目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清远市连江西路(城西大道至岗头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清代建函〔2023〕26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 (略) 代建项目管理局关于建议启动一批建设项目(第二批)前期工作的请示》 (收文编号:收*),原则同意清远市连江西路(城西大道至岗头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代建项目管理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清城区连江西路(城西大道至岗头路)。
四、根据《 (略) 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招标事项在项目报审批、核准时一并申请审批、核准。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需要提前进行招标的,其招标事项可以在项目报审批、核准前单独申请审批、核准。”的规定,同意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事项提前核准,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请你单位尽快做好土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可研、资金筹措等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