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广 (略) 申请办理兴教路的规划条件手续。总用地面积 * .5平方米(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
根据《 (略) 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 (略) 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广 (略)
项目位置:
(略) 市兴教路
申请内容:
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性质:R2(B1)(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2、建筑密度:低层≤ * %,高层≤ * %;
3、容积率:>1且≤4.0(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 *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6%);
4、绿地率:≥ * %;
5、建筑限高: * 米;
6、车位比例:
1)、住宅:1个车位/每 * ㎡计容面积,
2)、商业:1个车位/每 * ㎡计容面积。
7、公共配套:
①、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可结合其他建筑设置但应设于地上建筑 * 层( * 层不足的可增配置在 * 层),便于开展服务和活动的位置,宜面向市政道路,不得配置在 * 层(含)以上、地下层、半地下层、夹层或架空层;配置在 * 层的,应配套有宽度不小于3米的通道及独立出入口。应结构规整,层高不小于3.5米,采光通风合理,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配备水、电、卫生、通信、消防和无障碍通道等基本设施,配置 (略) 区用房办公停车位,并有便捷的临街独立出入口;
②、按每百户不低于 * 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按可直接使用状态同步无偿移 (略) 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未按本规划条 (略) 配套建设服务设施的,不予对 (略) 规划条件核实。
办 (略) 产生的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统 * 支付。
社区公共用房、养老服务设施不纳入本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土地开发者负责建成并无 (略) 门管理使用且在项目验收前建设好可直接使用状态)。
公示期限:
* 日至9月 * 日(共 * 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 (略) 和关系,仅为示意图, (略) 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 (略) 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 (略) , (略) (略) * 楼、 (略) 市山 (略) ,
(略) :http:/ *** 。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 联系电话: *** 。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