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址:http://**://http://**/gateway/obs/business/ubm/notice/getDetail?t=* ?{"noticeId":"*6962"}#/content?businessId=*2689¬iceId=*6962¬iceType=*6962
询比价公告
北京金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嘉品Mall项目部-咨询造价项目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09-05 16:02:00
北京 (略)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XJ-2024-0182
采购单位:北京 (略)
报名截止时间:2024-09-10 08: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9-10 12: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9-10 12: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9-10 12: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XJ-2024-0182)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工程项目的造价结算 | 工程管理服务 | 1.000 | 项 | 网银 | 商管公司 |
收货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道杭州道增1195号
┃详情描述
(一)项目名称:咨询造价 (二)基本概况:由于我公司有部分工程改造项目涉及结构、土建、空调、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多个专业, (略) 编制项目投资估算、竣工结算审核等相关工作,现邀请贵司对此类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进行报价。 (三)项目预算:根据每次项目工程量实际情况进行估算。 (四)投标保证金(如需):无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等。 四、报价方式:根据我司全年发生需造价及结算的工程项目,合理低价原则,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管理委员会津价房地【2008】136号文件的收费为基准,下浮比例进行单项报价。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2时 00 分。 2、递交报价文件地址:bbmgzc.com/workbench/index.html (略) 3、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询比价文件澄清与修改 1、报价人参加本次询比价活动应当符合询比价邀请函中所列资质条件。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报价人均视为已充分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困难和风险等情况。 2、询比价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询比价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报价提出的各种问题。 3、报价人如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位报价人。该答复作为询比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人有约束力。 4、询比价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对询比价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 5、询比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询比价文件接收人。对询比价文件的修改作为询比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人有约束力。 二、关于报价及评定标准 1、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本询比价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有遗漏或缺项视为已包含在报价金额中; 2、报价金额需明确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及税率; 3、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在向采购人递交报价文件后不得更改; 4、报价人只允许有唯一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5、在金隅集 (略) 线上提交的与线下提交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文件为准; 6、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协议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参加询比价的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 7、评定标准:根据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人名单,并发布结果公告。 三、入围供应商审核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询比价邀请函中所列的资质及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在询比价前对报价人进行资质审查。未递交资质证明材料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视为无效报价。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视为无效报价: 1、未按询比价文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 2、报价文件没有签字和盖章; 3、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 5、有拒绝承担询比价文件中部分内容的声明,或承担的内容与询比价文件不相符; 6、报价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签订协议 成交供应商须在询比价结束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联系人
杨超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yip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