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名称:中煤建筑 (略) (略) 大南湖七号矿运营项目齿板采购。
2. 采购立项审批编号:CGSQ-XJ*-2023-00018
3.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方式。
4. 采购内容及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破碎机齿板 | 125/60HT* 36X48(英寸) | 套 | 1 | 详情见采购文件内报价单 |
4.1技术质量要求:卖方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买方的具体要求进行生产供货,报价材料须满足买方使用环境的要求相应标准、规定,报价材料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要求。
4.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现行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买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及退货,所有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4.3交货地点: (略) 伊州区大南湖七号煤矿 。
4.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30日内供货到位。
4.5付款方式:
4.5.1货到现场检验合格(检验和验收期为自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免除卖方所供材料质量责任),卖方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买方,买方核对验收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承兑支付。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5.2本次采购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相同IP地址、相同MAC地址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报价;
5.4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其拉入中煤停用名单,1- (略) 任何业务。
6. 供应商报价要求
自采购报价揭示15日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7. 采购文件的获取
7.1网上领取:采购文件从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下载;
7.2下载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2日18时00分。
8. 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
8.1报名递交方式: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
8.2报名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见采购公告附件);
8.3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2日18时10分。
9. 报价文件提交
9.1报价递交方式: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
9.2报价资料: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
9.3报价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2日18时30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采购公告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建筑 (略) (略)
地 址: (略) 伊州区南湖乡 (略) 宿舍楼204室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邮箱:*@*Q.com
、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中煤 (略) 大南湖七号矿运营项目齿板采购CGSQ-XJ*-2023-00019》货物响应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 被授权人邮寄地址: ; 被授权人邮箱地址: ; |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 (略) 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 (略) 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 (略) 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 | 齿板||||| | 件 | 1.0 | 13.0 | 2024-01-17 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