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WG-02 | 宗地总面积: | 8200.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水西门街道办事处新光村、竹城公路以西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8200.8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4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3 | |||
起始价: | 114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3月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请报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竞买人对所竞买标的拍卖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要求实施。 3、土地出让总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 4、为防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在预付款截止时限前4小时将预付款打入指定账户,并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受确认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活动的情况发生。 5、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请在Windows7系统中使用谷歌浏览器,并下载安装CA驱动。 6、为了保护账号安全,如60分钟没有操作交易系统,您账号会自动下线;如需切换账号请先注销当前账号再登录。 7、缴纳预付款时,请不要现金存入,否则退还预付款时不能原路返回。 8、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预付款到账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预付款并激活以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能在网上出价。 9、其它详细规划条件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规划条件书》(2000-00),竞得人必须按此规划条件及国家相关规范实施。 10、出让地块土地使用条件以现状为准。 11、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12、竞得人未按期付清出让价款的(含竞价溢价部分),竞得人按约定付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逾期价款的利息,并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或税务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13、土地交付工作由水西门办事处负责,在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相关税费和办理好用地手续后100天之内完成。 14、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开、竣工时必须 (略) 自然资源局进行申报。 15、宗地内亮化工程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设完成后由住建部门验收。 16、出让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以净用地面积或规划许可证核定面积进行登记。 17、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富田路4号
联 系 人:马钟玲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