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聚豪食品(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涪陵保税区进出口食品加工贸易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涪陵保税区进出口食品加工贸易项目(一阶段)
地点: (略) 涪陵区鹤凤 (略)
建设单位:聚豪食品(重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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