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基字〔2024〕92号
天等县发 (略)
关于天等县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排水项目立项的批复
天 (略) :
来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提出的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为促进天等县各乡(镇)经济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感,同意建设天等县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排水项目。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排水项目。
三、项目业主:天 (略) 。
四、建设地点:天等镇、都康乡、宁干乡、驮堪乡、龙茗镇、小山乡、福新镇、东平镇、向都镇、把荷乡。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屯内排水14.26公里。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0.(略)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群众筹集资金。
七、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请根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天等县发 (略)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等县发 (略) 办公室2024年11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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