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新渡镇伊洛村白楼组、程濠组、程庄组、大兴组、畈中组、高松元组、琚濠组、琚屋组、雷庄组、李庄组、门楼组、庙嘴组、塘拐组、下拐组、新生组、衙屋组、郑庄组、中屋组、村集体土地,凤凰村石井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新渡镇伊洛村白楼组、程濠组、程庄组、大兴组、畈中组、高松元组、琚濠组、琚屋组、雷庄组、李庄组、门楼组、庙嘴组、塘拐组、下拐组、新生组、衙屋组、郑庄组、中屋组,凤凰村石井组范围内。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桐城经 (略) 双 (略) 网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需要用地”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 (略) 人民政府将组织新渡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新渡镇伊洛村白楼组、程濠组、程庄组、大兴组、畈中组、高松元组、琚濠组、琚屋组、雷庄组、李庄组、门楼组、庙嘴组、塘拐组、下拐组、新生组、衙屋组、郑庄组、中屋组,凤凰村石井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 (略) (略) 站(http://**)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新渡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汤传本,联系方式:0556-#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1).pdf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