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略) 碧海大道8号(原海南 (略) 营区)房屋土地挂牌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略)(略)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略) 碧海大道8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价格 (元/月) | 竞租保证金 (元) | ||||||||
1 | (略) (略) 碧海大道8号(原海南 (略) 营区)房屋土地招租 | (略).9(建筑面积) 9917.9(占地面积) | (略).74 | (略)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8年 租金按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逐年递增1.5% | |||||||||
装修期限 | 250日历天(不计入租赁期内,期间对外营业则收取租金) | 租赁押金 | 首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 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1. 标 (略) (略) 碧海大道8号, (略) 域有碧海大道、 (略) 等,附近有千鸿茂碧海绿园、方圆公寓、市政花园、海南大学等。 (略) 位置商服较繁华,人口较密集,人流量较大,地理位置较好;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度较好, (略) 域道 (略) 络化,市政基础设置和生活服务设施都比较齐全,有公交车和的士穿梭往来,交通便利度高。 2. 标的地上 (略) 楼、公寓楼、士兵综合楼、门诊楼。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用于歌舞娱乐餐饮等高噪音.高污染场所,不得影响 (略) 居民健康和生活休息,并遵守军事安全保密协议,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略) 使用,承租方应具备公立医疗机构相应资质,不得借用、挂靠、使用移民管理机构名称,并充分使用原海南 (略) 营区内闲置医疗设备; (略) .康养机构等,优先保障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民警职工轮勤轮休及医疗需要。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 房屋结构. (略) .水电.消防.楼梯.防水等按现状情况进行出租,招租方不再另行维修维护或构建相关设施设备。 2. 装修免租期共250日历天,装修免租期内承租方原则上不得对外营业。如对外营业需向招租方报批,并按照对外营业所占面积按月收取租金,如不足月份按照所占面积和所占天数收取租金。 3.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前往现场查勘标的物现状。一旦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同时愿承担一切责任。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联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略)MB(略) 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1号 负责人:王海兴 机构性质:机关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海口边检总站房屋土地出租事项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3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承租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6.如需转租第三方或合作经营需向招租方书面报备,(报备信息包含:次承租方/合作经营方基本信息、起止时间、用途等相关信息),出租第三方或合作经营的,合同租赁期不得超过招租方与承租方签定合同的租赁期。 7.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8.租金按月预付。承租方应于使用房屋前,向招租方预付下月租金且此后于每月20日前预缴下月的租金。 9.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签订前,原合同仍有效。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其所缴纳的押金作为“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直接补偿给招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招租方仍有权主张赔偿。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单位扩改建、移民管理机构使用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必须提前终止合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必要的搬迁时间,承租方的经济损失招租方不予赔偿。 10.因承租方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含免租装修期),承租方承担落实消防安全和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规定,招租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力。该房屋土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承租方须将房屋清扫干净后无条件退还招租方,如承租方未尽该项义务,则每逾期一天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支付原日租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承租方逾期1个月不交还房产,招租方在三倍收取原日租金的基础上,没收全部押金。 12.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1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略) (略) 碧海大道8号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7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11月7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招租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略) 碧海大道8号(原海南 (略) 营区)房屋土地招租 | 10月25日9:00 | 11月8日09:00 | 20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先生 (略) 陈先生 (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