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项目编号: ***
新河镇人民政府的新河镇山荡村入口景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 (略) 条件, (略) 。
1. (略) 范围
1.1工程地点:新河镇山荡村
1.2工程规模:202.9178万元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1.6工程付款:
绿化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半年后经复验,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满一年整,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满两年经终验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已付工程款,付至工程决算价的80%;第三年内按审计决算价付清工程余款。
1.7本工程预算价为 202.9861 万元,最高限价 200 万元,高于或等于此限 (略) 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略)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的技术 (略) ,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 (略) 可以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 (略) 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中级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3.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4.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半年以来(指从开标当日起向前推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六个月”(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 (略) 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企业必须为 (略) 公 (略) 会员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 (略) 公共资 (略) 网站(www. *** )查询,联系电话: *** ;
5、招标文件发售:
5.1发售时间 * 日至 * 日17时30分;
5.2发售地点: (略) 公 (略) (http:/ *** )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0.00元。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 (略) 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 (略) 为,被招 (略) 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友情提醒
(略) 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 (略) 3个月。公告期间, (略) 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以个人、 (略) 、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略) (略) 确认过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付(无息)。
附:沭阳 (略) 保 (略) 及账户、帐号
①账户名称: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略)
账 号: ***
②账户名称: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沭阳 (略) (略)
账 号: ***
联系电话:
沭 (略) (略) : ***
(略) 沭阳 (略) (略)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镜 联系电话: ***
地址:新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徐小艳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迎宾大道南侧 (略) 小区北楼301室
(略) : ***
(略) :王超(技术人员)刘凯(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 *** *** (刘凯)
(略) 公 (略) 地址: (略) 路2号, (略) 大楼一楼
联系人:孙利 联系电话: ***
日期:2015年 10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