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南陵县G205(G50南陵东出入口至九连立交段)快速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南陵县G205(G50南陵东出入口至九连立交段)快速化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 |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 | ||
环评机构: | 安徽芜优 (略) | 公示时间 | 2024.8.16-2024.8.22 |
项目概况: | 起点位于G205与G50交叉以北250m处,向南沿既有G205布设,途径南陵东互通收费匝道、X4 (略) 、 (略) 、 (略) 、漳河大道,终点位于既有G205九连立交南,起点桩号:K1462+982;终点桩号:K1465+882,路线全长约2.9km。项目采 (略) ( (略) (略) )标准,路基宽51.75m,主路设计速度8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辅道设计速度5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全线采用沥 (略) 面,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要求,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设置自动洗车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运输车辆应当密闭,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导致地面扬尘,对施工现场 (略) 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 (略) 面清洁、润湿,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 34/ 4811-2024)表1限值要求, 其他沥青烟、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 (略) (略) ;钻孔清孔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储存于清水池中回用,不外排;物料雨水冲刷废水经施工场地截水沟、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管道开挖基坑废水通过设置的混凝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时间,声环境敏感区域周边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需要设置移动隔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相邻功能区为1类区的交通干线边界线外45m内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评价范围内4a类区以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环境噪声限值;相邻功能区为2类区的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0m内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评价范围内4a类区以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环境噪声限值。。(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弃渣的收集和弃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不能利用的运至规范堆场;妥善处置挖掘施工产生泥浆,不得产生水体污染;施工场地内不得进行机械维修等产生危险废物的作业。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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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南陵县籍山 (略) 交叉口 | 邮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