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PK* |
项目名称: | (略) 红山居委会城防工程安置小区1幢第一层26号、第27号商铺转让 |
标的名称: | (略) 红山居委会城防工程安置小区1幢第一层27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2.*元); (略) 红山居委会城防工程安置小区1幢第一层26号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2.*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0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8-27 |
项目简介: | (略) 红山居委会城防工程安置小区1幢第一层27号商铺 |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佳正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佳正【2024】(评)字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卖,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拍卖成交后,因标的有抵押情况(解押时间不确定),成交价款分期付款,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受让方应将拍卖成交总价款的60%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余款由转让方自行收取,标的由转让方按《房屋买卖合同》负责交付。 4.受让方付清各款项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产权权属过户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因转让不动产所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因受让不动产所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受让方承担,若有原欠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5.标的原有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转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转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交易费用承担:产权权属过户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因转让不动产所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因受让不动产所产生的契税、印花税以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略) 联系电话:*(徐)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账号:*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8月29日16时 拍卖地点: (略) (略)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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