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 白 (略) 平川区共和镇中和村石坡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白 (略)
2024 年5月22日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白 (略) 平川区共和镇中和村石坡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备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