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略) 10 万吨/年*烯焦油深加工和*吨/年燃料油调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辽宁 (略) 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 (略) *吨/年*烯焦油深加工和*吨/年燃料油调和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 (略)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生产厂房、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粗分塔、储罐及配套环保设施等设备。项目运行后,年深加工*烯焦油*吨、年产燃料油调和产品*吨。
(4)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辽宁 (略)
(2)建设单位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041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1)环评单位名称:沈阳汇邦 (略)
(2)环评单位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17-*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_wwlWU08hlpEp1cGK6gKg 提取码: mgx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参调查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1)发送至邮箱:*@*q.com
(2)邮寄地址: (略) 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 (略) 辽宁 (略) (收件人:朱力 电话: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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