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西吉县铁家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有效改善铁家窑水库水生态环境,扎实做好防洪度汛工作,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关于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吉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西政发〔2021〕 (略) ),决定对西吉县铁家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宗地范围内的土地依法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西吉县铁家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地位置
西吉县吉 (略) 分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设计文件确定范围为准。
三、征地实施单位
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
四、征收面积
土地征收面积:约 *** 亩。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8号)和《关于印发西吉县土地统征补偿标准的通知》(西政发〔2021〕 (略) )标准执行。
六、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政策为货币安置。
七、征收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九、本公告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亩、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确认,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青苗、 (略) 有人应予以配合。
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对土地或青亩、地上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当事人凭有关合法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 (略) (略) 门申 (略) 理。
十一、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4- *** (吉强镇人民政府),0954- *** ( (略) )。
特此公告。
?西吉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