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5日我局对抚顺东部22 (略) 工程改造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4﹞21号
关于抚顺东部22 (略) 工程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 (略) (略) :
你单位《抚顺东部22 (略) 工程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国 (略) (略) 拟投*元建设抚顺东部22 (略) 工程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抚顺-永陵22 (略) 已建成78#塔至79# (略) 走向进行改变, (略) 长度0.541km,新建2基铁塔。
二、依据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扬尘采取人工定期洒水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郊区及农村地区” 浓度限值。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旱厕排放。
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活动应集中在白天进行;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施工期噪声参照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土石方就地平衡,其余施工废料集中收集清运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5.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和样式要求开挖;做好堆土拦挡、苫盖并回填利用;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加强施工管理。
6. (略) 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架空地线采用良导体的导线; (略) 、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线路投运后,建设单位应与规划部门配合, (略) 周围敏感建筑物的建设。
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表1(频率f为0.05kHz),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架 (略) 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家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9.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