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 年度 (略) “十佳新居民”和“十佳新居民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 (略) ),县直属有关单位: 为树立典型,展示优秀新居民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新居民管理服务 (略) 会环境,决定开展 * 年度 (略) “十佳新居民”和“十佳新居民企业家”(以下简称新居民“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评选条件 ( * )“十佳新居民”( * 名) 持有《 (略) 省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在册6个月以上,能熟练掌握从事岗位业务技能, (略) 业、 (略) 于领先水平;遵纪守法,在敬业奉献、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新居民。 ( * )“十佳新居民企业家”( * 名) 持有《 (略) 省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在册6个月以上,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资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企业产品专、精、特、新,有突出贡献和较强影响力,经营管理业绩突出的新居民企业家。 * 、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采取推荐、审核、公示、评 (略) 。新居 (略) 在乡镇(街道) (略) 门自荐,各有关乡镇(街道 )、 (略) 门 (略) 初审后于 * 月 * 日前将候选人选名单、申报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 式两份,详见附件2-4)及电子稿报送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 (略) ,联系人:叶金德,联系电话: *** 、 *** ( (略) ),电子邮箱: * q.com。具体步骤如下: 1. * 月 * 日前,组织推荐新居民“双十佳”候选人选。 2. * 月 * 日前,审核评出新居民“双十佳”初步人选。 3. * 月 * 日前,在媒体对新居民“双十佳” (略) 公示, (略) 会监督。 4. * 月 * 日前,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和公示监督情况,确定新居民“双十佳”。 5. * 年1月,通报表彰,并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新居民“双十佳”获得者事迹,向新居民“双十佳”获得者家乡政府通报。 * 、工作要求 ( *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评选出的新居民“双十佳”将通报给流出地党委、政府,激励新居民在我县工作、生活热情, (略) 会和新居民当中营造积极影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步骤,确保评选表彰 (略) 。 ( * )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优秀新居民和优秀新居民企业家评选出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 *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宣传党和国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方针政策,宣传优秀新居民先进事迹,激发新居民创业创新精神, (略) 会尊重、理解和关爱新居民的良好氛围。 附件:1.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 * 年度 (略) “十佳新居民”申报表 3. * 年度 (略) “十佳新居民企业家”申报表 4. * 年度 (略) 新居民“双十佳”申报汇总表 (略) 新居民服务管理工 (略) 永新居民领办〔 * 〕2号关于开展 * 年度 (略) “十佳新居民”和“十佳.doc * 日 |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