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2006年8月,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筹建安徽滁州南谯工业园区(皖政秘〔2006〕139号),规划面积按10平方公里控制,主导产业为机械、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家电等。
2018年7月,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18〕138号文将安徽滁州南谯工业园区(筹)更名为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
2020年6月,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审核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复函(皖自然资用函〔2020〕80号),核定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总面积为969.11公顷,包含3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为164.8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经二路,南至洪武路,西至丰乐大道,北至龙兴路;区块二面积为135.2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凤阳路,南至敬梓路,西至金陵路,北至同乐路;区块三面积为668.9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吴港路,南至滁宁大道,西至康庄路,北至安宁路。
经过多年发展,经开区目前工业用地储备不足,重大项目落地空间受限,亟需优化调整经开区发展空间。同时,原核准的主导产业不适应当前南谯经开区的产业发展形势, (略) 对南谯经开区的产业发展定位。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开发区规范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30号)等文件要求,经开区拟开展安徽南谯经济开发区调区和主导产业变更工作。为减缓经开区在先前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型区域,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 (略) 承担本轮经开区调区和主导产业变更总体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具体规划信息如下:
(1)规划名称:《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面积:969.11公顷。
(3)规划期限:2023年-2035年。
(4)主导产业:非金属新材料、电气机械、电子信息。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
(1)主要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预测分析等,分析规划区环境现状及成因,论证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等的合理性,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适宜性、生态环境影响等,为实现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及其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方案等,本次评价全过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的重点包括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承载力、生态适宜性及影响分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
三、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南谯区黄圩路与双迎路交口
联系人:殷翔
邮箱:*@*39.com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幢
联系人:陈工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5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定位和布局、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议;
(2)规划方案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环评工作中应关注的问题。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