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恒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胶粘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3年08月14日 |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80000吨胶粘剂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西区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内 东经 112 度 44分 8.42秒,北纬 23 度 5分57.75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书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用地面积33206.80m2,总建筑面积24064.4m2,构筑物占地面积为2425.3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门卫一 、1栋办公楼、1栋密封胶厂房、1栋*类厂房、1栋*类仓库、1栋*类仓库、1栋公用工程房、1栋消防泵房、1座地上立式液体储罐区、1个泵区、1座消防水池、1座初雨池/事故水池/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水处理池、1座冷却水池、1台地磅组成。项目计划年产80000吨胶粘剂,其中年生产硅酮胶70000t、聚氨酯胶1000t和MS胶9000t,另外配套生产聚硅氧烷16000t,塑料瓶1000t。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化验室废水、真空泵系统产生的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一同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各类外排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基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再排入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本项目为储料罐、捏合机、行星机和95双螺杆挤出机投料口处投料过程逸散的少量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反应釜、挤出机、捏合机和行星机运行期间排出的不凝废气、注塑工序和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药剂喷淋+除雾干燥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DA005达标排放;项目储罐设置氮封保护装置,在罐车装卸物料的过程中,实现全封闭气体回收,限制有机废气向大气中排放;本项目设有1台2兆瓦燃气导热油炉和2台80Kw电加热导热油炉,主要提供生产所需的热能,燃气导热油炉燃烧尾气统一收集并进行水喷淋降温除尘后经排气筒DA006引至所在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7m。项目拟设一台25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以轻质柴油为燃料,尾气由排气筒DA007(高度为8m)引至楼顶排放。 三、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废活性炭、滤渣、废滤网、化验室废试剂瓶、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未破损的原料桶等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则经收集后交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作固体废物管理,但在厂区储存过程中按危险废物储存的要求储存。 四、噪音: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排入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与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值。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为储料罐、捏合机、行星机和95双螺杆挤出机投料口处投料过程逸散的少量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对粉尘的净化效率可达99%以上;反应釜、挤出机、捏合机和行星机运行期间排出的不凝废气、注塑工序和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药剂喷淋+除雾干燥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工艺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DA005达标排放。废气经上述治理措施处理后,DA001排气筒和DA002排气筒排放的粉尘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A003排气筒废气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较严值,DA004排气筒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A005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粉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较严值。燃气导热油炉废气污染物浓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Ⅱ时段二级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东面、西面和北面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南面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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