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沟镇朝阳社区废沟塘土方填埋项目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芦沟镇朝阳社区废沟塘土方填埋项目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芦沟镇朝阳社区废沟塘土方填埋项目工程(二次)
2. 招标单位: (略) 建湖县芦沟镇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3. 项目地点:芦沟镇朝阳社区
4. 项目内容:对朝阳社区境内朝阳组、施阳组两处废沟塘实施土方填埋复垦,土方、机械等施工方自备,初测14754.7立方,最终结算金额以最终测绘土方数量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 标段划分:一个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8.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3元/立方,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最终结算以实际测绘土方量为准(工程结算要依法接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9.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25日(以签合同开工时间为准),要求工期:10个日历天。
10.中标方自行勘察现场,勘察及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11. 该项目依法接受审计,工程结算价按审计结果结算。该项目完工后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评议人员包括普通村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被评议项目相关的设计、监理、造价人员,以及驻村干部、镇(街道)业务工作人员等。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业绩要求:无。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联合体和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 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下列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于2023年04月04日9时至2023年04月11日17时前到[建湖县书香苑1幢112号,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示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的);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投标方承诺书(可登录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cn通知公告
栏该项目内下载)。
2. 投标单位必须在2023年04月11日17:00前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仟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八、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注意安全,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九、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 (略) 建湖县芦沟镇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芦沟镇朝阳社区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建湖县书香苑1幢112号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方式:*
2023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