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县双江竹木制品厂年产4万套竹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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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县双江竹木制品厂年产4万套竹木家具项目 |
建设单位 | 湘潭县双江竹木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茶恩寺镇茶恩村谭家组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湘潭县双江竹木制品厂拟投资500万元,在湘潭县茶恩寺镇茶恩村谭家组建设湘潭县双江竹木制品厂年产4万套竹木家具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5600m2,其中1#厂区占地面积3400m2,2#厂区占地面积2200m2;1#厂区主要包括断竹开片、烘干碳化、磨片、压方成型等工序,2#厂区主要包括下料、开榫钻孔、打磨、组装、雕刻、喷漆(2遍)、打油磨、五金安装、打包入库等工序并配套建设水、电等相关设施。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2.6万套/a的竹床、竹沙发以及1.4万套/a的竹椅;主要生产设备有断竹机、烘干房、碳化炉、锅炉、锯料机、油磨机、一体化喷漆房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断竹开片、烘干、碳化、磨片、压方成型、下料、打磨、组装、调漆喷漆晾干、打油磨、雕刻等。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竹胚板生产线断竹开片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竹胚板生产线磨片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竹床竹沙发生产线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竹床竹沙发生产线打油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竹椅生产线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竹椅生产线打油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碱液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压方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竹床竹沙发生产线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竹椅生产线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其中漆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以非*烷总烃计)和苯系物的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及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碳化废水产生量较少,回用于“水膜除尘+碱液脱硫”装置补充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物料、边角料、废木屑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锅炉灰渣经收集后作为草木灰,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涂料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胶桶、漆渣、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活性炭、打油磨收集粉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分类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