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4)粤1802执诉前调4908号【(2024)粤1802执保5642号】、(2023)粤1802执诉前调614号【(2023)粤1802执保2064号】案随机摇号选定专业机构公告
各评估机构、各案件当事人:
本院定于
案件信息:
案件1:(2024)粤1802执诉前调4908号【(2024)粤1802执保5642号】;
评估内容:
对何涛 (略) (略) 8号汇展·第一海岸豪庭海韵座20层03号房屋室内物品进行委托评估。
案件2:(2023)粤1802执诉前调614号【(2023)粤1802执保2064号】;
评估内容:
对被申请人唐文彬名 (略) (略) (略) 牛皇庙45-54号F幢802号房屋的室内财产一批进 行评估。
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为
2、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案件1、案件2正选机构(打包委托),中签2、3(等)按顺序依次为备选机构;
3、请当事 (略) 查看,随机选择机 (略) 不再另行通知;
4、摇号结果通过“ (略) (略) ”“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5、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6、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7、当事人若对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摇号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 (略) 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