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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 (略) (略) 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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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嘉兴市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批后公布(2024年1月2日批准版)
《 (略) 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已于2024年1月 (略) 人民政府(嘉政发函[2024] 2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
1-10单元范围:北至平湖塘,西至南湖,东至纺工路,南至南溪路,规划总用地约51.68公顷。
调整前
调整后
(一)指标修改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地块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上限 (%) | 绿地率下限 (%) | 建筑限高 (m) | 配建要求/备注 | ||
下限 | 上限 | ||||||||
调整前 | * | 商业用地 | 21569 | 1 | 2 | 45 | 20 | 16 | -- |
* | 商业用地 | 31157 | 1 | 2 | 45 | 20 | 24(以湖心岛为圆心500-8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16米) | 开闭所、 公共厕所 | |
调整后 | * | 商业用地 | 49332 | -- | 2 | 60 | 5 | 24(以湖心岛为圆心500-8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16米) | 配建开闭所、 公共厕所 |
* | 广场用地 | 6143 | -- | 0.3 | 10 | 35 | 24(以湖心岛为圆心500-8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16米) | -- |
注:1.土地使用兼容性按照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2.上表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其余不变。
(二)道路修改
(略) 支路横三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
(三)其他修改
落实历史建筑原毛纺织厂水塔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