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泊璟湾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象 (略) 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 至 2024年9月20日
二、联系电话:0574-*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丹东街 (略) 878号
五、联 系 人:石磊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泊璟湾房地产开发项目
2、建设地点:象山县石浦镇
3、建设单位:象 (略)
4、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浙江 (略)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9月1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位于象山县石浦镇,地块南 (略) ,东 (略) ,西北面是农村自建楼。项目中心点经纬度坐标:29°13"30.19"N,121°57"36.52"E。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幢 8 层的住宅楼、1幢18层的住宅、1幢3层的综合楼、1座1层配电房、1层地下车库以 (略) 、地面停车场和景观绿化等。项目占地面积0.5506hm2,均为永久占地。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11月建设完成。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挖填方总量2.*m3,其中挖方2.*m3,填方0.*m3,借方0.*m3,余方1.*m3。项目借方主要来源为合法料场商购解决。余方全部外运至石浦镇航天大 (略) 交叉西南侧地 (略) 进行场地回填。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
象 (略)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