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经济区道路增设路面交通设施工程已由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并经管发[2016] 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 (略) ,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庆云街与大昌路交叉口、化章街与唐槐路交叉口、坞城南路与七三公路交叉口、坞城南路与电子街交叉口。建设内容为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等交通设施、增设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设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安装交通信号灯,第二标段为安装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增设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设备。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 (略) 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 (略) 所需货物且具有相关安装资质,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略) 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信号机需符合国家最新GB *** 0标准。
本项目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 (略) 所需货物且具有相关安装资质,具有安全防范工程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500万像素多功能电子警察摄像机、高清球机及200万像素卡口抓拍设备需提供符合国家 (略) 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检测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分至17:30分( (略) 时间),在山 (略) 有限公司报名。
第一标段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至少3个同类型项目的合同及验收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信号机检测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第二标段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防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施设备检测报告、近三年至少3个同类型项目的合同及验收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均指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三套复印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0351- ***
招标代理机构:山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联系人:韩先生 侯先生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件: * 26.com
(略) : (略) 太 (略)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