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人民武装部物资
搬运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 (略) 发 (略) 关于2018-2019年度 (略) 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人民武装部物资搬运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征集到三家供应商分别是 (略) 洁安雅居保洁有限公司、 (略) (略) 公明刘如意搬家服务中心、 (略) (略)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经审核 (略) 洁安雅居保洁有限公司资质,结合我街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该公司资质符合我方需求,选定 (略) 洁安雅居保洁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洁安雅居保洁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1、 承接人民武装部所要求的搬运及拆装服务; 2、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物资货物安全搬运至指定地点,对承接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缺失、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缺失、变质、损坏等情况, (略) 场价进行赔偿。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人民武装部
地址: (略) 北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