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赵店中心校区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
收费项目: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收费标准: 150元/月/生(农村一类园)
收费主体: 清河县赵店 (略)
计费单位:元/月/生
收费依据: 邢发改服务价格【2020】191号文、清教发【2024】9号
收费范围:清河县赵店 (略) 所辖:清河县赵店中心幼儿园
收费对象:适龄在园幼儿
征收方式:1、根据文件精神下达收费标准;2、由责任单位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3、由责任单位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电子票据告知单;4、收费对象通过扫描票据二维码,完成收费上缴国库。
减免规定: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4、符合入学条件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
监督举报途径:
电话: 0319-(略) 网站: http://**
电子邮箱: *@*26.com
通信地址: 清河 (略) 12 (略) 201室
责任领导:徐文勇 责任人:赵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