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青岛科文教育发展服务保障基地学校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 (略) 以东、 (略) 以北 | |
建设单位: | 青岛中交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汇清(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 (略) 以东、 (略) 以北,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9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m2,地下建筑面积*.58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一座,主要建筑包括9栋教学楼(1#-9#)、1栋图书馆(10#)、1栋宿舍楼(11#)、1个室外操场,配套建设地下车库、设备用房、 (略) 等,设置物理、生物、化学实验室、卫生保健室、锅炉房,锅炉房内建设7台1.9MW真空燃气热水锅炉。项目制冷、制热均采用中央空调,设置冷却塔1座。建成后学校规模为:90个教学班,包括小学12班、初中24班、高中54班,在校师生约3972人。项目已开工建设,本次为补办环评。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加强清运管理,留存清运协议和记录(包含时间、经办人、外运地点等)。车辆冲洗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酸碱中和后的实验室废水、空调系统废水、生活污 (略) (略) 排入泥布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项目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采取围挡、遮盖、喷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使用达标排 (略) 移动机械等控制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和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4#教学楼楼顶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大型”标准要求。7台天然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1支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3#教学楼1支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表2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颗粒物0.173t/a、二氧化硫0.333t/a、氮氧化物1.16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在场界设置围挡,采用低噪施工设备或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位置和数量。项目装修工程夜间不施工。 项目配套设备布置在相应的设备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部分运至青岛科文教育发展服务保障基地凤凰岛*号国际社区项目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或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场地处置。实验废物、医疗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软化水设备厂家回收,餐厨垃圾、浮油渣及废油脂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场界,临时占地均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避免对用地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九)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 (略) 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