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北海 (略) 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备注 |
2022GC *** | 银滩大道以南、南珠大道以西 | *** .17平方米(折 *** 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 | ≤2.5 | ≤22% | ≥30% | 建筑高度控制≤80米,要突出天际线变化,不得设置断崖式天际线,为营造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在满足机场净空、微波通道、征得消防救援机构同意等相应管控要求的前提下, (略) 部突破80米限高。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 (折 *** 万元/亩,平均楼面价2105元/平方米) | *** | 10 | 城镇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为≤95%,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为≥5%。地块南侧预留30米公共通道,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建设,要 (略) 建设要求。地块北侧预留20米绿化带。银滩大道交南珠大道西南角预留5000平方米公共开敞空间。 |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该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四)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期出让地块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14日,到北 (略) (略)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14日到北 (略) (略)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北海 (略) 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6日16时。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 (略) 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 (略) 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 (略) 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 (略) (略) (略)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 *** 、0779- ***
开户单位:北海 (略)
(略) 列表:
序号 | 开户行 | 账 号 |
1 | 建行 (略) 支行 | *** *** |
2 | 农行北海市银河支行 | *** 57 |
3 | 中行北海分行 | *** |
4 | 北海市农 (略) (略) | *** 415 |
5 | (略) 湾银行北海分行 | *** |
6 | 交行北 (略) 支行 | *** *** |
7 |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 *** 589 |
8 |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 | *** 010 |
9 | 工商银行北 (略) | *** 5288 |
九、北海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北海 (略)
北海 (略)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