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草庙镇魏圩村救急难互助社:
关于成立泗县草庙镇魏圩村救急难互助社的申请报告已于2024年2月21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泗县草庙镇魏圩村救急难互助社,会长由魏冠龙担任,住所设在泗县草庙镇魏圩村。
望泗县草庙镇魏圩村救急难互助社自准予登记之日起,依法按章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泗县民政局行政审批股
2024年2月21日
抄送: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