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对珠海格莱利 (略) 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开。
- 项目名称:珠海格莱利 (略) 改扩建项目
- 环评类别: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中科 (略)
- 建设单位:珠海格莱利 (略)
- 建设地点: (略) 斗门区斗门镇龙山工业 (略) 6号
- 公示日期:2024-08-20
- 文件下载: >> 竣工验收报告( 提取码:HNUO)
>> 竣工验收意见( 提取码:HNUO)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格莱利 (略) 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富山工业 (略) 6号,依托原有厂房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改扩建内容为调整部分生产车间(A、B、C、G座厂房)功能布局,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置换为自动化程度更高的设备,从而扩大盘式制动块、鼓式制动蹄、钢背和汽车零部件产品的产能。新增产能为盘式制动块*套/年、鼓式制动蹄*套/年、钢背*套/年、汽车零部件*套/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广东华 (略) 承担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珠海格莱利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3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格莱利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276号)。
2024年07月16日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88H001U。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珠海格莱利 (略) 改扩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改扩建后,设备有个别增加,个别进行减少。是因自动化调试问题,达不到能产要求。故部份设备未减少,并按产能要求新增部份设备。但新增或减少设备均不对原辅材料、产能及工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生产废水(除油清洗废水、酸洗清洗废水、抛光废水)。
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排至富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等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略) 排至富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由颗粒物、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生产臭气、污水处理站臭气。
1、颗粒物
项目各类粗精加工颗粒物(打磨粉尘、抛丸粉尘、机加工粉尘)、称料/混料粉尘、油压粉尘、喷粉粉尘。
打磨、抛丸、衬片加工工序设备单机自带集尘装置;涂磨区、油压工序、混料工序粉尘采用设备与风管连接收集,除了进件口和出件口,其它部位均为密闭;E座试制车间粉尘采用集气罩顶吸收集。各单元产生的有组织粉尘相应收集后经14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均为18m,排放口编号为FQ-*A1-A14。
2、有机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主要由过树脂、热固化、喷粉后固化、热处理、加热着色、烧蚀、布胶、烘干、粘接等工序产生,挥发的污染物包括:VOCs、非*烷总烃、苯*烯等。
热固化工序在热固化炉中进行,热固化炉在运行中处于密闭状态,在固化炉顶部和出口处安装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热固化炉在热固化炉房中,热固化炉上方也安装集气罩,当工件加热结束时,工作人员会打开热固化炉的炉门,让工件自然冷却,该集气罩可以收集在冷却过程中挥发到固化炉房的有机废气。平时热固化炉房处于严格的密闭状态,只有工作人员偶尔进出时才会打开。
喷粉后固化、过树脂、热处理、加热着色、布胶及烘干工序使用设备在运行时处于密闭状态,只有工件进出口处不密闭,设备顶部安装排气管,在工件进口和出口处均安装顶吸集气罩。包装、喷码、移印、粘接、烧蚀工序采用集气罩顶吸收集。
E座试制车间仅进行产品试验研发,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各单元产生的有机物相应收集后。通过五套有机废气处理器(FQ-*B1和FQ-*B2:静电除油烟系统+湿式过滤(水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FQ-*B3:水喷淋+活性炭吸附;FQ-*B4:水喷淋+活性炭吸附;FQ-*B5:湿式过滤+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均为21m。
3、酸性废气
项目表面处理车间酸洗工序使用盐酸产生酸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该酸雾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酸洗工序在表面处理车间内进行,酸洗槽采用集气罩顶吸收集。依托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7m,排放口编号为FQ-*C。
4、生产臭气
项目生产臭气主要为喷粉后固化产生的少量苯*烯,和有机废气一起收集处理。
5、污水处理站臭气
项目自建污水站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通过加强污水处理管理等措施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钻孔机、冲床、油压机、剪板机、打磨机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等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规范设计生产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 (略) 回收利用;原料废空桶(废树脂桶、废黑胶桶、废除锈剂桶、废矿物油等)、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企业按规定配置了相应的环境应急设施,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022-L)。
2、环保管理制度。企业制定了《珠海格莱利 (略)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排污口规范化。企业按规定已设置了规范化排污口,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根据广东中科 (略) 出具的《珠海格莱利 (略) 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噪声监测值均及总量控制均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调试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开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开日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6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格莱利 (略)
地 址: (略) 富山工业 (略) 6号
联系方式:余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