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 * 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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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 * 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鞍山市 (略) 以《关于台安县 * 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鞍发改审投[ * ]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水 (略)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 .0%,资金落实比例为 * .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台安县 * 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通江子灌区 2.2 工程规模:恢复分水闸以西的一分干 * m,总干渠二支渠向下游延长 * m;新末端设节制闸一座,一分干0+ * 处设置进水闸1座;总干渠南侧堤顶加路缘石,长 * m、沿新建一分干新建 3.5 米田间道路 * m,沿二分干新建3.5m田间道路 * m;重建通江 (略) 围墙 * m,新建量 (略) ;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其中1扇 PGZ0.6×1 铸铁闸门,1扇 PGZ2×1.8 铸铁闸门,1 台 LQC-1T手动启闭机,1台LQC-3T手动启闭机。 2.3 投资额: * .54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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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可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 |||||||||||||||||||||||||||||
2.5 招标范围:渠道、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围墙及金属结构 2.6 工期要求: * 年03月15日开工 * 年11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 *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格,对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 (略) (略) 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列 (略) 人名单。资格其他条件:投标人应未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 (略) 主体。。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 *** 。 | |||||||||||||||||||||||||||||
5.投标报名 | |||||||||||||||||||||||||||||
取消报名环节。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 *** .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 (略) 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年03月03日10:0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鞍山市公 (略) * 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 号),邮编: *** 接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 *** 。投 (略)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 负责。邮寄费 (略) 承担,不得到付。。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 (略) 、 (略) 、鞍山市公 (略) 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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