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利用冲压边角料年产10000吨汽车配件制品新建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二楼(*)
项目 名称 | (略) 利用冲压边角料年产10000吨汽车配件制品新建项目 |
建设 地点 | (略) 南丰县富溪工业园区(龙雪塑业厂房旁) |
建设 单位 | (略) |
环评 机构 | (略) (略) |
项目 概况 | 该项 (略) (略) 南丰县富溪工业园区(龙雪塑业厂房旁),为新建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6°30′56.254″,N:27°15′49.818″。项目用地面积10028.1m2,以机械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冲压边角料为原料,使用4台0.75吨中频炉以及数控机床等生产设备,经挑选、打包压缩、放入中频炉熔炼、倒入模具冷却抛光入库等工序生产汽车配件制品,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0吨汽车配件制品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汽车平衡轴壳(2500t/a)、汽车后轿(3900t/a)、其他精密铸钢件(3600t/a)。项目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6.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脱腊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至排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冷却水、脱腊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主要有蜡模成型、组树、熔模(脱蜡)废气、模壳焙烧废气、熔化、浇注废气、模壳回收废气、抛丸废气、焊接烟尘和食堂油烟等。你公司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的工艺处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其中:蜡模成型、组树、熔模(脱蜡)废气采取蜡模间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模壳焙烧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工艺,模壳焙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浇注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模壳回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采用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蜡模成型、组树、熔模(脱蜡)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参照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表面涂装排放浓度限值。模壳焙烧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铸造热处理设备排放浓度限值。熔化、浇注废气、模壳回收废气、抛丸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落砂、清理、表面涂装以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 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应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6、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计划,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计划,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7、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8、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南丰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