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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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惠阳区秋长新塘村 (略) 房C栋 |
建设单位 | 惠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广东钜诚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 (略) 房进行生产,使用面积1250平方米。 项目从事应急灯外壳塑胶制品30万套、制氧机外壳塑胶制品20万套、吸尘器外壳塑胶制品20万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ABS、PC、色母粒、ABS/PC、钢材、切削液、火花机油、润滑油、包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为拌料、烘料、注塑成型、产品检验、破碎、包装、机加工(打磨、组装、检验)。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主要的环境影响:碎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固体废物等。 (略) 理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外购废旧塑胶从事产品生产。 (二)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阳城 (略) (略) 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 (略) 理设施。非 *** 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表5、表9,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199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 (四)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火花机油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