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励泰家具(清远)有限公司年产电线槽板80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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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励泰家具(清远)有限公司年产电线槽板80万套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源潭镇和田路7号 |
建设单位 | 励泰家具(清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励泰家具(清远)有限公司现有项 (略) 清城区源潭镇和田路7号(E113°11′5.231″,N23°41′20.267″),总占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为40002㎡,现有项目主要从事环保喷粉中纤板,年产140万平方米。 本项目为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在现有的厂房C内东北角处间隔出一个面积为956㎡的内部车间,用于电线槽板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电线槽板80万套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木工加工粉尘(下料、刨制、开榫、切边、钻孔、雕刻工序)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砂光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喷涂工序(含调漆、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共同采用一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G2)排放。 (二)废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水喷淋废水、喷枪及喷嘴清洗废水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作为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涂料调配用水全部损耗、蒸发。 (三)噪声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木材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废布袋、废砂光带等,分 (略) 回收处理;水性涂料空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供应商回用用作原始用途;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喷枪及喷嘴清洗废水、漆渣、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除雾器废滤料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