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 2025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复核审计集中建库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招标人为浙江中国小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
2.2工程规模:2025年度内完成结算的施工类项目复审服务(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重计量、变更及索赔结算及合同结算或有争议 (略) 招标领导小组指定需复审项目等事项的复审),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项目为准。
2.3服务周期
2.3.1造价咨询服务周期:
2.3.1.1计划服务周期:
(1)复审:根据委托人工作计划安排,受托人在接到委托人的造价咨询任务,应在30-60日历天内完成复审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2.3.1.2实际服务周期:可根据工程规模、复杂情况及上级部门要求等在合同中确定。
2.3.2其它中介服务:可根据项目类型、复杂情况及上级部门要求等在合同中确定。
2.4质量要求
2.4.1工程复审误差率在 ±1% 以内。
2.5招标内容范围:2025年度内完成结算的施工类项目复审服务(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重计量、变更及索赔结算及合同结算或有争议 (略) 招标领导小组指定需复审项目等事项的复审),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项目为准。
2.6招选3家单位作为2025年度工程结算复审服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其他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 (略) (略) 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 (略) 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②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 (略) (略) 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
3.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 (略) 站信息为准)。
3.3.4在“ (略) 2025年度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年度库与结算复核审计年度库”中已中标的单位,不可重复中标。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月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 (略) (略) 567 (略) 大厦21楼2109开标室。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基本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税号、开户行及账号等,格式自拟);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1月22日14时00分;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 (略) (略) 567 (略) 大厦21楼2109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发布。
8.其它
8.1开标当天各单位只允许指派一人入场参加开标,进入会场后不得与其他投标人过多交流、接触,配合招标人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开标现场秩序的管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中国小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567 (略) 大厦21楼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