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中 (略) (略) 中电建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D*6 | |||||||||||||||||||||||||||||||||||||||||||||||||||||
1.招标条件 | |||||||||||||||||||||||||||||||||||||||||||||||||||||
(略) 中电建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2209-*-04-01-*,2210-*-04-01-*/*/*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 (略) 红庙镇、石涧镇、洪巷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交流侧额定容量暂定76.05MW(对应直流侧容量93.57868MWp) 2.3 项目工期:122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8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前期手续办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安装、调试、试验和检验、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项验收等全部工作。项目移 (略) 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国土、环评、水保、军事、林业、文物,电力接入、地灾及压覆矿、临时用地报批、协助发包人土地租赁协议办理、消防等。 (2)勘测设计:勘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及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完成光伏发电场主体、开关站、集电线路、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的测绘、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专题勘察报告。完成光伏发电场主体、开关站、集电线路、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及竣工图。完成相关设计接口协调配合、设计评审、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及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 (3)设备采购:完成所有光伏场区设备(不含光伏组件)、开关站场区(含全部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装置、通信及远动设备及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集中控制中心等)等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催交、运输、卸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组装、验收、管理配合调试等;同时负责对*方供应的设备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监造、协调、卸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等。 (4)建安施工、调试:本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及调试(含组件安装、场地平整、桩基础、支架、集电线路、杆塔、箱变、道路、排水、围栏等所有工程)、开关站内设备基础、设备安装、试验、调试施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施工及调试(含全部一次、二次设备及装置、通信及远动设备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集中控制中心等)、道路(场内道路、运营维护用道路等)施工,环保专项施工,水保专项施工等。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5)征、租地办理:光伏场区、临时占地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办理。 (6)并网及试运行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与当地电力部门对接、电力接入办理、并网手续及验收、倒送电工作、配合完成试运行(首批、全容量)、工程尾工、消缺整改、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 (7)竣工验收:完成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工程应开展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质监、节能、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并网和工程档案等竣工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电建股份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质保期内的服务,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8)工程协调与服务:完成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所有开工许可证件办理);投保建设期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协助发包人完成开关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包括定值计算及整定、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调度、通信协议、供电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消缺、培训、验收等)及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协助开展技术质量监督、电力质量监督工作,并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工程档案整理、移交及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同时包括国家、省、 (略)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类工作。 (9)送出工程:完成送出工程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及评审、租地、协调、建设、调试验收等所有工作。 (10)安全文明(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光伏场区、开关站、临建设施等施工现场、施工生活区域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应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承担相关费用。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级;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具有单个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竣工证明材料)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等),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还需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B证),且担任过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负责人姓名的,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1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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