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册亨县高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制鞋面部工艺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册亨县高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制鞋面部工艺车间)
建设单位:册亨县 (略)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高洛街道办坪秧村段
建设内容:册亨县高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总投资4335.*元,占地面积为*.29m2,主要建设内容有2栋生产车间、公厕、化粪池及其配套设施。册亨县高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分两期验收,本次仅对制鞋面部工艺车间进行调查验收,即本次验收内容为环评报告表中的1#生产车间建设内容,故本验收报告项目名称为:册亨县高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制鞋面部工艺车间),册亨县高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2#生产车间另行进行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期间:自2024年7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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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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