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16kt/a 环氧树脂、8kt/a聚酯树脂、8kt/a 粉末涂料及副产 3.8kt/a 工业盐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
建设单位:南 (略) ;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意见,在完善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略) 在地位于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工业用地内,该项目主体工程为两个树脂车间(车间内分别建设16kt/a环氧树脂装置、8kt/a聚酯树脂装置)和粉末涂料车间(车间内建设8kt/a粉末涂料装置);主要公辅工程包括办公楼、给排水工程、循环冷却系统、制冷系统、制氮机组、空压机、蒸汽管网、仓库、储罐区、三废治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生产过程中还产生副产工业氯化钠。具体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P102~109页。
项目未批先建,在后续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企业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建议及专家意见,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略) 理系统,环氧树脂装置高盐废水经“中和+气浮+过滤+MVR脱盐”预处理,聚酯树脂冷凝废水经“芬顿+混凝沉淀”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再与其他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并采取“UASB+好氧池” (略) 理,尾水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如东 (略) (略) (略) 理。接管废水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 苯、双酚A、环氧氯 *** 烷、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表2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和表4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不同废气产生情况,采用相 (略) 置,各装置产生的不含氯可燃有机废气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 (略) 理过程无组织集气合并送一级碱喷淋+R (略) 理,燃烧后废气与 MVR脱盐系统气浮废气、MVR 蒸发不凝气再经一 (略) 理,最终通过 1#排气筒(25米高)排放;环氧氯 *** 烷废气(含有氯元素)单 (略) 理,采用“三级冷凝+一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用一备)”处理后尾气通过 2#排气筒(25米高)排放;粉尘废气中,固体环氧树脂装置产生的双酚 A投料粉尘废气通过 (略) 理后经 3#排气筒(25米高)排放;固体环氧树脂装置结片包装粉尘废气、聚酯树脂装置投料粉尘废气和结片包装粉尘废气分别经 (略) 理后,合并通过4#排气筒(25米高)排放;粉末涂料装置产生的投料、混合粉尘废气经弹夹式 (略) 理,粉碎、过筛粉尘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水喷淋”处理后,合并通过 5#排气筒(15米高)排放;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通过6#排气筒(15米高)排放。同时,通过减少敞开式操作,采取密闭设备,物料采用管道输送,储罐装卸采用气相平衡、氮封等技术, (略) 理单元加盖并 (略) (略) 理,加强巡检并采用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技术等,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RTO 炉燃烧烟气中SO2、NOx、颗粒物、 *** 苯、非 *** 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表5 特别排放限值、表6 和表9 标准限值;环氧氯 *** 烷、二 *** 苯、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 和表2 标准限值; *** 酮、 *** 二醇、二甘醇、新戊二醇、MIBK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6.2 款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导热油炉燃烧烟气中SO2、NOx、颗粒物执行《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2014)表3 中燃气锅炉标准;其他排气筒中颗粒物、 *** 苯、非 *** 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表5 特别排放限值、表9 标准限值,环氧氯 *** 烷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 和表2 标准限值;MIBK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6.2 款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略) 理站无组织排放的NH3、H2S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二级标准。
(三) (略) ,高噪声源 (略) 界,并采取增加隔声罩、减振、消声器、出风口消声器,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昼夜标准。
(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老化树脂、固体废料、废活性炭、气浮浮渣、废滤膜、浓缩母液、物化污泥、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 (略) 置,落实《报告书》危废暂存间的各项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外泄。 (略) (略) 理产生的污泥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鉴定 (略) 置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危险 (略) 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略) )的规定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环氧氯 *** 烷、 *** 苯、二 *** 苯等环境风险物质储罐泄漏及事故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设置一座1000m3的事故应急池,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和贮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明确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明确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 (略) 门备案。落实《报告书》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六)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要求。落实《报告书》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境监测计划。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规范设置水、气排污口,污水排口、废气排口须安装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等监控设备并联网,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树立标志牌。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5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 *** ,传真:0513- *** ,电子邮箱: @@@ 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 (略) (略) 政务服务大厅二 (略) C163窗口,邮编: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